关于作废二级制作师暂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包管局:
为深入推学习建领域“放管服”刷新,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凭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作废一级制作师暂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精神,现就作废二级制作师暂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作废二级制作师暂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二级制作师暂时执业证书且正在担当施工单位项目认真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当该项目的项目认真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凭证有关要求替换项目认真人。
三、参照《二级制作师执业资格考试实验步伐》(苏人发﹝2005﹞19号)精神,持有二级制作师暂时执业证书的职员,如需加入二级制作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治理》科目考试;持有一级制作师暂时执业证书的职员,如需加入二级制作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治理》和《建设工程规则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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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2-30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妄想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版权所有:金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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